【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通知】重大職業災害案例分享-112-09-07

【重大職業災害案例分享】-112-09-07

標題:從事冷氣機維修清洗作業發生墜落致死職業災害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案例內容:詳如附檔說明。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之個案觀點意見》

*(1)雇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2)本職災案例中,請購單位或採購單位對於承攬商須入校執行施作作業時,應於事前以書面提供與作業環境有關危害告知及安全衛生管理要求之作為,如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報告、安全衛生經費等,並確認其適切性,且要求承攬商依承攬管理之相關規定辦理,以確保人員之安全及健康。之後,承攬商始得進行履約及交付採購標的物。若有程序疏漏,採購單位恐因此負擔所生職業災害的連帶補償或賠償責任,千萬不可輕忽。(〈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5~28條)。*

9月_重大職業災害案例分享_07.1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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