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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修正發布「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發布令及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通知
113年6月17日
一、依據勞動部113年6月6日勞職授字第1130204572D號函辦理。
二、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自103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後,曾於110年11月5日修正發布。本次修正係為加強 掌握廠場化學品運作資訊,考量具有物理性及急毒性等立即 性危害且運作達一定數量之化學品,萬一發生事故所影響之範圍及嚴重程度較大,爰增加運作者應報請備查頻率、動態 報請備查及強化運作者應報請備查之基本資料等規定,以提升資料之即時性及有效性,並基於行政協助提供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防救災之運用,爰修正本辦法。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