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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通知】為強化進入實驗室及實習場所前之安全意識,防範意外災害發生,確教職員工生人身安全及校園環境無虞,請務必加強實驗室等場所安全教育之宣導與訓練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通知
114年09月30日
主旨:教育部來函,為強化學生進入實驗室及實習場所前之安全意識及操作知能,防範意外災害發生,確教職員工生人身安全及校園環境無虞,請授課教師、管理人員務必加強實驗室及實習場所安全教育之宣導與訓練。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11日臺教資(六)字第1142702927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近期發生數起學校實驗室事故,顯示部分學校在安全管理作業上仍有精進之處。爰請授課教師、管理人員切實重視並強化相關實驗室及實習場所安全管理機制,以防範事故再度發生。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