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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中心

環安小叮嚀:口罩使用三時機 - 就醫、有呼吸道症狀、慢性病者外出;預防武漢肺炎,勿信坊間偏方,以免傷身害己

廢止「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教育部為保障學校工作者與其他人員安全及健康

避免學校於教育及工作過程中發生職業災害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0條第2項於104年2月26日發布「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臺教資(六)字第1040003787B號令)

已於105年9月22日公告廢止,日後將依循「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相關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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