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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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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環境清掃工作期間,承攬商進入校園施工,請確實督導其遵守職安法相關規定。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公告 107年12月18日

主旨:歲末環境清掃工作期間,承攬商進入校園施工務須確實遵守職安法相關規定,並穿戴安全帽、反光背心、止滑鞋、及背負式安全帶(高架作業)等個人護具。

依據:依「職業安全衛生法」、「445-es-mp2-6承欖商管理程序書」等規定辦理。

說明:

一、歷年來,各單位多利用歲末年終時,進行工作環境的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紀律)素養),施工前請依「445-es-mp2-6承欖商管理程序書」向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提出「承攬商安全衛生承諾暨危害因素告知書」(一式三份)或〈作業安全許可單〉(適用特殊危險性作業(ex動火(明火)、局限空間、吊掛、高架等作業))。上開表單請至:學校首頁/行政單位/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承攬管理下載,以進行審查。每日作業前須進行〈工作場所危害因素告知書〉,俟施工人員簽名後送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備查。

二、施工人員進入校區施工的基本配備:安全帽、背負式安全帶(高架作業)、印有承攬商名稱的反光背心、安全鞋or包鞋or止滑鞋等,使用合格的工具(例合梯(A字梯))作業,校外職災影片如附加檔案。

三、為防止職業災害的發生,將由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派員不定期到施工區域稽查;違反法規者,通知承辦單位立即停工,待改善至符合規定後方可繼續施工。

四、如有任何職業安全生管理作業之疑義,請撥打校內電話5855洽詢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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