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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通知】轉達教育部函示,出差住宿、辦理活動及會議等,請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共同響應綠色生活,並申報綠色採購金額。
環境安全衛生中心通知 109年12月4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生
主旨:轉達教育部函示,出差住宿、辦理活動及會議等,請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共同響應綠色生活,並申報綠色採購金額。
說明:
一、依據109年12月3日教育部臺教資(六)字第1090174339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環保署推動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針對業者之環境管理、節能措施、省水措施、綠色採購、一次用產品減量與廢棄物減量及污染防治訂定規格標準。優先選擇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不僅有多重優惠,還可以安心享受優質服務,例如可享有環保房型住宿優惠專案等。另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底至指定綠色服務場所消費,搭配環保署環保集點活動,使用綠點折抵環保標章旅館或育樂場所住宿等費用還能獲得加碼綠點(如附件)。
三、環保標章旅館及育樂場所相關資訊請上綠色生活資訊網(https://greenliving.epa.gov.tw/)查詢。「環保集點x綠色服務」相關活動內容,請上環保集點網站(https://www.greenpoint.org.tw/)查詢。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