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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通知】檢送勞動部111年1月18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1649號令修正發布「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通知 111年03月22日
受文者: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檢送勞動部111年1月18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
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
份,
說明:
一、旨揭要點四明定,
付受僱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第六日、
得申請本補助。
二、復依本校研商照章辦理會議之討論事項決議,日後,
受僱者,於請畢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
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
位參照附件「
助。
三、檢附「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
各1份。
環境與安全衛生中心 啟
